2007年6月2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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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中院判了18名涉毒人员
本报记者 姚力 通讯员 钟法

  本报讯  昨日上午,杭州市中级法院对10起案件的18名毒品犯罪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。其中1人被判死缓、4人被判无期徒刑,其余13人分别被判处10个月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另外还有1人被宣布执行死刑并于会后执行。
  郭某因贩毒数量巨大被判处死刑。2005年8月初,郭某与同伙带着280克 “麻古”,从珠海来到杭州萧山,以10余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蔡某(另案处理)。
  同年10月7日,郭某准备与蔡某再次交易。郭某让唐某带着毒品先乘汽车来到萧山,而自己则乘飞机到达。两人先后被警方抓获,当场缴获毒品440.5249克。据查,郭某在2005年8月至10月分别将1336克的毒品贩卖给蔡某与童某。
  杭州市中院以郭某贩卖毒品数量大,罪行严重,一审判处其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郭某不服提出上诉,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,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,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郭某死刑。
  2006年,云南女子黄某来到杭州工作。因受人诱使,吸毒成瘾。2006年11月,毒瘾发作的她,在朋友曾某(另案处理)的帮助下,与毒贩毛某约定在某小区门口进行毒品交易。
  当日下午,黄某于毛某当场交易了12.0994克毒品。之后警方在毛某和黄某的住处分别缴获58余克和0.3401克的毒品。毛某犯贩卖毒品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。黄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。